重慶違法建筑公司淺談違法建筑的行政處罰
發布日期:2017-09-06
作者:重慶違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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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違法建筑公司鑄夢空間淺談違法建筑的行政處罰:
分為3個步驟(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章第二節,行政處罰一般程序規定):
1、立案調查階段。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違法建筑案件進行受理、查證、調查和認定。查清違法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現在的實際占有人或使用人等,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
具體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登記、案件立案審批、現場檢查、現場勘驗、詢問調查通知、詢問調查等。(必須由兩名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對在建工程,必須立即下達《停工核查通知書》)
2、處理審批階段。調查終結后,承辦人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根據淮安市城鄉規劃的具體時間合情合理地確定違法建筑的時間界限,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文件要求對違法建筑進行準確認定,在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并制作《案件處理審批表》報局法制機構審批;重大或復雜案件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經審批后,承辦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一、四十二條的規定制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向當事人告知有關事項,對于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制機構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記入《陳述申辯聽證情況處理審批表》。
3、決定送達階段。依據《城鄉規劃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擬作出對違法建設的限期拆除決定,應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集體審議決定。承辦人員根據決定,應及時制作《限期拆除決定書》。當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后,應當在規定期間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決定書》上作出的限期拆除的期限,按照違法建設體量大小確定合理期限,一般為3-10天)。以上文章來源重慶違章建筑公司的小編整理的,如有什么需求,請來電咨詢。